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。
组长:卫洪光
成员:都莹、翁方波、施帆、张玲玲、周瑜婷、邹维
1.坚持依法依规招生,严格规范招生行为,依法依规做好招生入学工作。
2.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,加强与家庭、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。
三、招生办法
实行小学对口招生。
四、日程安排
1.3月21日,制订的招生工作方案经区审核通过后,通过学校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。
2.3月21日,通过学校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开展网上“校园开放日”活动,时间不少于7天。
3.8月15日前,向新生发放“入学通知书”。
联系人:张老师 咨询电话: 52817301转8305
上海市梅陇中学
2020年3月1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