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《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<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>的实施意见》(沪委发〔2020〕3号)《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》《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》、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21年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沪教委基〔2021〕9号)以及《普陀区教育局关于2021年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普教基 〔2021〕5号)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精神,本着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原则,为促进依法办学、规范招生入学工作,确保2021年招生工作规范有序进行。结合我校实际,制定上海市普陀区梅陇实验中学2021年招生工作方案如下:
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。
组长:卫洪光
成员:都莹、翁方波、施帆、张玲玲、邹维
1.坚持依法依规招生,严格规范招生行为,依法依规做好招生入学工作。
2.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,加强与家庭、社会之间的沟通交流。
三、招生办法
实行“电脑派位”方式招生。
四、日程安排
1.3月20日,制订的招生工作方案经区审核通过后,通过梅陇教育集团总校——上海市梅陇中学的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。
2.3月20日,随梅陇教育集团总校——上海市梅陇中学的学校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开展网上“校园开放日”活动,时间不少于7天。
3.8月15日前,向新生发放“入学通知书”。
联系人:张老师 咨询电话: 52817301转8305
上海市普陀区梅陇实验中学
2021年3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