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进一步加强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》、《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,增强学校、家庭和社会关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观念和意识,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,在普陀区教育局的指导下,上海市梅陇中学于11月14日开展“强国复兴有我 学法明理立身”法治宣传月活动。
内化于心 知行合一
学校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月的契机向学生传播法治观念、知识与技能,以达到教育的目的。来自七9中队大队委员王诗瑶同学在本次活动中向同学们介绍了“两法一条例”的基本内涵,并结合具体事例说明作为未成年人学生,在碰到危险情景我们该如何保护自己,增强同学们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。
专业引领 赋能成长
为提高我校师生的法治素养和法律观念,学校专门邀请了法治副校长、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胡敏颖老师为全校师生做了国旗下的讲话,进行了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普及,带领同学们一起晨读宪法,并在升旗仪式的最后赠予法律书籍。寄语同学们从现在开始学习《宪法》法律条例、掌握法律知识、树立法律意识、养成遵法守法习惯,成为守卫《宪法》的重要力量。
环境育人 润物无声
环境育人,犹如春风化雨,润物无声,我校充分发挥环境对学生潜移默化的影响,挖掘环境的教育价值。
为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与良好的学习环境,后续我们将开展以法治宣传月为主题的班级黑板报设计、手绘海报、征文、Xin论坛、法治讲座等丰富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,让学生浸润在知法守法用法的环境氛围中,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,逐步树立法制观念,自觉规范自身行为举止。
开展好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,需要讲好红色法治故事,传承红色法治基因,更需要开展润物细无声的法治实践教育。随着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开展,广大青少年将从小养成尊法守法的习惯,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,为建设法治中国贡献青春力量。